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外合作办学(CSCSE-SQA AD)项目等工作的专门管理与办学机构。学院充分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办学资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社会,坚持“规范、质量、创新、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探索具有南航特色的、全面服务于国家终身教育战略的办学道路,为社会培养实践型应用人才和中高级管理人才,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958年开办夜大学,1987年设立函授大学,同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属学校直属单位,位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内,目前下设党政办公室、成人教育部、自学考试部、培训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团委)、应用技术系、应用外语系、国际合作办公室、驻天目湖校区办公室等管理部门和教研单位。承担着学校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平台开发及管理服务等一系列任务。
学校自开办成人高等教育以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模式,为国家培养出大批的成人教育本、专科毕业生。目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设有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主要以函授、夜大学等业余形式进行教学。学院依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科优势和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的函授站,形成了以本科为主的理、工、文、管、法等多学科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培养基地。
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涵盖了自考助学专业、社会自考、助学二学历以及面向江苏省普通专科院校的“专接本”等教育项目。项目利用校企协同机制,建立了“学历+技能”的双证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的实用型人才。
近年来,学院依托学校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优势,整合社会多方办学资源,大力拓展培训领域,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培训模式,为航空、航天、民航系统及地方经济建设各个领域开展各层次的培训项目,逐步形成学科交叉、产学结合、定制培养的培训模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现为南京市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为顺应教育国际化的发展需要,学院先后与英、澳、美等国高等教育办学机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教育合作。学院承办的英国高等教育文凭CSCSE-SQA AD项目,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共同引进中国。项目具有高质量的课程体系、先进的教学理念、学术与职业相结合的课程特色,为学生提供了在国内接受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有效衔接海外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学习。
学院严谨的教学、规范的管理使我校继续教育赢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原国家教委组织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中,荣获“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近年连续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自学考试先进集体”、“江苏省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等称号。
“效法羲和驭天马,志在长空牧群星”。进入新时代,学院将秉承“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稳定学历教育规模,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发展思路,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与理论研究,探索与我校建设“双一流”大学目标相适应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为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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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学
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是中国古代考试传统与现代教育理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自学考试的文凭是否国家承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自学考试文凭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
3.自学考试文凭在国外的认可程度如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众多国家的高等学校都承认我国的自学考试文凭。这些国家相关院校承认我国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这些学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到目前为止承认我国自考文凭的国家和地区已达 50 多个。
4.什么是“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的职能是什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由省考委遴选的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中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计划制订、教材编写、命题和评卷等,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校印,并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有: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扬州大学等 40 余所高等院校。
5.什么是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
2001年以来,为适应江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培养我省经济发展的急需人才,江苏充分利用本省高校密集,专业、学科以及教育教学资源丰富的优势,多形式、多层次地在一些主考学校开设社会急需的自考助学专业。
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全日制),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专科起点本科段,只限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学习时间2年。二是高中起点专科段,高中同等学历免考可以报考专科专业,学习时间2年。
6.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相比,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有哪些特点?
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有三方面的特点:一是专业为江苏省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但由于实践环节多、考生难以自学的;二是承担主考任务的高校在专业上有学科优势;三是实行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和考试管理相结合,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教学班系统学习。相比较而言,由于助学专业考生在主考学校接受系统的教学,考试的通过率要略高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7.目前我省自办助学专业有哪些主考学校?
目前我省招生的助学专业主考学校 30 余所,均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办学优势的普通高校,其中包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高校。
二、办学形式与学制
8.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办学形式有哪些?
助学专业办学形式以全日制为主,兼有业余班办学形式。办学地点在学校所在城市,特殊情况需异地办学的必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并严格控制规模。
9.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制为几年?
助学专业教学班一般实行学年制:专科段脱产2年,本科段脱产2年,修业年限可根据专业实际适当延长,但不超过学制年限1年。
三、专业开设与考试计划
10.助学专业开设的原则是什么?
开设的助学专业以应用技术、应用文科为主,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开考的本科专业应为主考学校普本开设的专业且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自学考试栏目中查询当年主考学校和招生专业目录。
11.助学专业考试计划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专科段专业设置不少于 15 门考试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70 学分;
本科段不少于 13 门考试课程,总学分不少于 70 学分。学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在实践环节考核合格(含毕业论文、设计)、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后,可申请毕业,颁发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12.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如何报名?如何查询主考学校联系方式?
各主考学校助学专业的报名时间为准,一般每年7月至9月初,9月底前开学,具体情况以各主考学校通知为准。报名地点在各助学专业主考学校,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在“自学考试栏目”中查询当年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目录,目录中有各校联系方式及地址。也可登录各主考院校官网查询。
13.助学专业招生和资格审核有哪些要求?
助学专业教学班的招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9月中旬前结束(以各主考学校实际招生时间为准),9月底前开学。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组织体检。本科段资格审核在10月底前完成,凡资审、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助学专业的学习。本科段专业的入学条件是学生必须已经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未完成专科学业的在校生不得入学。报考专科段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其他报名条件以各主考学校的要求为准。
招生人数低于 5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开班。
五、学籍和免考
14.助学专业学生的学籍如何管理?免考如何办理?
学生一经资审、体检通过,即取得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籍。学校自考办为每个取得学籍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
助学专业免考工作由助学主考学校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登记。
六、考试组织
15.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考试时间为每年 1 月、4 月、7 月和 10 月,具体考试时间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
16.助学专业教学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是如何进行的?
(1)助学专业的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自考办和学校办学所在地的设区市考办协助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有关考务工作。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助学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2)助学专业考试的考试地点由所在地设区市考办确定。
(3)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学校完成,成绩由学校自考办负责公布。
七、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
17.助学专业教学班怎样进行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
(1)主考学校设立或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 确保各门课程的教学学时数。学校自考办负责对助学专业教学班教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学校按专业、年级编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学生单科课程缺课学时数超过该课程规定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 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3)学校为每个助学专业教学班配备专职辅导员,并在全日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建立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
(4)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与普通本、专科生共享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在图书借阅、校园出入、党团活动、食堂就餐等方面应得到保障。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各项校规校纪。
18.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且成绩达到 425 分),且在有效期内的。
八、成绩证明办理
19.考生如何办理出国成绩证明?
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未毕业考生需凭准考证)、成绩单的英文翻译以及本人身份证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办理。(成绩单的英文翻译件需考生自行到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出国成绩证明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省考委署印,主考学校附署印,每个考生成绩证明最多一式三份;若考生要求超过三份,则由考生自行复印后加盖江苏省考委成绩专用章,确认与其原件一致。办理周期:七个工作日。
20.成绩证明如何办理 ?
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及身份证号,周二、周四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办理。未毕业考生需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到各设区市自考办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办理证明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九、毕业
21.助学专业学生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1)学生取得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 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 ) 合格成绩后,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校附署。
(2)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 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业证明,对于不连续招生的专业,学生如希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考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十、收费
22.助学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核准,助学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 文科每生每学年 4200 元,理科每生每学年 4500 元,艺术类每生每学年 4800 元。